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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寻找校园最灿烂的笑容”摄影大赛活动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 2012-04-12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

   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更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提升大学生寻找美、发现美的能力,特在各院系开展“寻找校园最灿烂的笑容”摄影大赛。

    一、活动目的

    本次摄影大赛征集旨在通过记录校园中温暖而美好的笑脸,发掘身边快乐的源泉,表现平时不为人所注意的快乐的自然瞬间,鼓励更多学生用照片影像记录笑容的美好,并用照片影像向公众宣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认知与关注,引发大学生对于生活中美好事物的热爱,引导其为营造和谐校园付出自己的行动。

    二、活动时间

    2012年4月—2012年6月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    (一)大赛征稿时间:即日起—2012年4月24日

    (二)各院系初评时间:2012年4月25日—2012年4月28日

    (三)终评时间:2012年5月9日—2012年5月11日

    (四)颁奖仪式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心理健康节闭幕式

    (五)获奖作品巡展:2012年5月—2012年6月

    三、活动方案

    (一)作品内容

    参赛者需围绕主题,用相机记录身边的灿烂笑容,如同学、教师、学校工作人员等,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校园温暖灿烂的笑脸,展现快乐自然的美好瞬间,并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记录感人的故事。

    (二)参赛细则

    1、参赛对象:除专业摄影师以外的所有在校生(本科生、研究生)均可参赛。

    2、参赛作品仅限数码照片,不接受纸质照片。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,作品原片像素要求在800万以上。

    3、参赛作品应围绕主题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参赛作品应包括如下信息:作品名称、作品描述(100字以内)、作品拍摄信息(相机品牌型号、镜头、光圈、快门数值、拍摄地点和时间)以及作者本人相关信息(院系、姓名、专业、联系方式)。

    4、已经在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。

    5、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(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)的内容,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,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、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、侵犯他人隐私、污蔑或诽谤他人人格、歧视残疾人等内容。

    6、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。作品内容必须真实,符合大赛主题。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及名誉权,涉及到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承担。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收藏、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,不再另付稿酬。

    (三)参赛方式

    各院系将本院系参赛作品进行初选,初选后向学生处提交5份作品。邮箱地址:wangh@cueb.edu.cn。各院系初评后作品上交时间为:2012年4月25日—28日。

    (四)评选及奖项设置

    1、通过各院系初评、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
    2、奖项设置

    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20名。其中一等奖、二等奖将上交北京市大赛组委会,参与北京市评比。

    所有获奖选手将颁发荣誉证书,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校内进行展示。

    四、联系方式

    联系人:王红电话:83951533

    Email:wangh@cueb.edu.cn

  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

    2012年4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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